东北头号杀手莫磊,身扛“过肩龙”称霸东北十余年,近况令人唏嘘
1996年上映的黑帮电影《古惑仔》中,郑伊健饰演的“陈浩南”身体上有一条从胸部延伸至右臂的龙形纹身,这个帅气的造型随着电影的大热风靡一时,香港黑帮话题也一时引起热议。
但其实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这样的帮会在我国并不少见,他们崇尚暴力,为非作歹,许多百姓深受其害。东北地区最臭名昭著的乔四以及他带领的犯罪集团就是其中“翘楚”,他手底下的“金牌打手”莫磊肩上就纹有类似的龙纹身。
作为乔四的得力干将,莫磊也曾风光一时,他敢打敢冲,肩上的龙映照了他的“威名”。然而随着乔四的倒台,莫磊入狱十几年。
出狱后重回社会的莫磊站在钢筋水泥筑造的高楼迷宫里无所适从,只能靠拾荒维持生存。曾经的“过肩龙”是怎么把人生活成这样的呢?
图源网络
一、贫困中生长
1960年的中国经济还没有现在那么繁荣,杂交水稻也还没有问世,我国的各项产业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当时的农民们要很努力才能吃饱饭。莫磊就是在这一年出生在黑龙江哈尔滨市某个农村里的。
家里吃饭的人很多,劳动的人却很少,他的父母就像那个年代很多农村父母一样,整日忙于生计,没有空闲教育孩子。在这样的家庭下长大的莫磊,名字叫磊,行事却并不光明磊落,他从小就在村子里偷鸡摸狗,屡屡被抓,却屡教不改。
长大后到了独立的年纪,莫磊就离开农村到哈尔滨打工,没读过什么书的他只能做些辛苦的体力活。日子一天天混过去,没有继承到父母勤劳的好品德,习惯于偷懒耍滑的莫磊难以适应辛苦的工作,很快就因工作态度太差被开除。
图片来源网络
也是在这个时候,他接触到当地有名的黑帮乔四团伙中的几人,这些人行事张扬肆无忌惮,花钱大手大脚,这让莫磊非常羡慕,原来人可以这样活?
莫磊从小没有受过什么教育,也没有坚定的是非观念,但他也同大多数男儿一样,也曾有远大志向,也想出人头地,可是他生于贫困,没能学到一技之长,也没有可以改变命运的知识,拿什么过好日子呢?
然而现在呈现在他眼前的这些人,每天吃香的喝辣的,说什么就是什么,没人敢反抗,多风光啊,只需要展现自己凶恶的样子,钱就手到擒来了,原来这样就能过上好日子?
于是莫磊想尽办法,成功加入了乔四的集团。一开始只是个边缘人物的莫磊随着接触日深,逐渐了解到乔四的传奇发家史后便相当崇拜他。
图片来源网络
从普通的瓦砖工人到叱咤哈尔滨的黑帮老大,乔四的经历在莫磊看来十分的“励志”,相似的出身也让莫磊仿佛在乔四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他认为乔四就是最理想的自己,跟着乔四混绝对能出头!
二、罪恶中迷茫
乔四比莫磊大一轮,也是多子女的农村家庭出身,但他的本名其实叫宋永佳。乔四生得早,也比莫磊多吃了十几年苦,小时候家里很穷,吃了上顿没下顿,贫困的生活也在年幼的乔四心里刻下了渴望财富的种子。
也因为贫穷,乔四没能上几年学就出社会打工了,同样是没有一技之长,也没有文化,乔四一开始也只是做一些体力活。
力气是最不值钱的东西,出卖体力能挣的钱太有限了,乔四逐渐不满足于此,于是他开始帮着哥哥做一些违法的营生,也算一些额外收入。
图片来源网络
乔四趁着哈尔滨加大城市化建设,名声大噪。因为那时候一栋栋老旧房屋要被拆迁,计划建设钢筋水泥筑造的高楼大厦。
但与现当代人们对拆迁态度的不同,当时的人们死活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家,即使有很多补偿,也并未松口,可以说当时的哈尔滨到处都是这种情况。
而乔四心里冒出了一个想法:如果我帮助开发商将人赶走,从这里拿提成,不是很好的一笔生意吗?
说干就干,乔四带了一帮小混混,找到了开发商,将想法告诉了他们。开发商们正为这件事头疼呢,而且乔四要的钱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九牛一毛,因此很快两方就达成一致。乔四的名声也很快起来了。
由于“拔钉子”的效率很高,许多开发商都来邀请他,乔四的“生意”日渐兴隆,不仅从中,他赚到了不少的钱,同时还跟很多位开发商打起了交道。
乔四下手狠,每次都相当于强迫他人同意拆迁,接受拆迁款,一旦有人不同意,他就使用残忍的手段,要挟他人同意。
在当地,谁都知道乔四不好惹。从此,乔四名声大造,不少的人开始投靠他。乔四从此行事越发张狂,他以狠辣的行事将其他拆迁队全部驱逐,强行霸占了哈尔滨市大部分的拆迁市场。
在这个过程中乔四又通过恐吓、贿赂等途径结识了不少政府大员作为保护伞,手下的人手越来越多,违法产业规模也日渐扩大。
图片来源网络
靠着暴力拆迁,乔四迅速积累了庞大的财富,并用这些财富成立了夜总会、酒店等等暴利行业,从此过上挥金如土的奢侈生活。乔四的风光引得莫磊心中无限向往,他不再满足于只当一个普通的小喽啰。
三、泥沼中毁灭
莫磊更加卖命为乔四做事,凭着勇猛的胆识和过人的身手,忠诚又能力过人的莫磊很快被提携为乔四的心腹,出入皆伴他同行,成为了御用杀手,在东北猖狂了十年。
成为乔四的心腹后莫磊的待遇迅速水涨船高,他终于过上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奢侈生活,靠着乔四的威名,莫磊也声名鹊起,大家都不敢招惹他,名与利,花不完的钱,众人的仰望……莫磊逐渐于泥沼中沉沦。
但多行不义必自毙,恶人终会有恶报。1990国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乔四等兴风作浪的团伙成为首要追击目标。在扫黑人员的不懈努力之下,乔四等黑社会头目锒铛入狱,作为“金牌打手的”莫磊也难逃牢狱之灾,出狱后生活贫困潦倒。
图片来源网络
最终作恶多端的乔四以多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莫磊作为从犯被判19年有期徒刑。
四、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
稳定的社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于是我国在建国初期就针对相关犯罪行为和团伙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当时旧中国一度十分猖獗的帮派分子、黑恶势力几乎消失殆尽。
直到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社会结构发生变化,经济腾飞的同时各种新事物、新现象的出现使得当时人们的思想观念一度混乱,黑恶势力又死灰复燃。
乔四的犯罪集团在当地政府“保护伞“的包庇下,有组织有纪律地从事违法活动,以乔四为首,莫磊、李正光等人作为骨干成员,带领手下众多组织,欺行霸市,寻衅滋事,通过各种非法活动掠取巨大的经济利益。
图片来源网络
他们目无法纪,肆意践踏他人的身体健康以及生命安全,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和秩序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是典型的黑社会组织。
但乔四、莫磊等人于1990年落网,1991年获刑,当时沿用的刑法还是1979年初版刑法。1979年刑法颁布时,我国还处于改革开放初期,囿于法律的滞后性,固然有规定“共同”、“集团”、“聚众”等犯罪的条款,针对性却不够强。
直到1997年刑法修正案第294条明确对“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进行了规定,这一难题才得到解决。
据资料显示,1990年我国内地存在的帮会组织多达500多个,1990年增至1800多个,1997年刑法修正案增设的这条规定为我国扫黑除恶提供了强有力武器。
图片来源网络
2000年,最高院又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进行了详细解释,大大解决了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难题。
作为当时影响极其恶劣的黑社会案件,也为了震慑当时日渐增多的黑社会组织,哈尔滨市中院召开了“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大会”对乔四、莫磊一行人进行审判。
对于乔四以组织策划、指挥纠集多人持械绑架伤害他人;伤害、殴打他人;流氓罪;贪污、赌博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莫磊作为其同案犯被判处十九年有期徒刑。
人生有多少个十九年呢?沦为阶下囚的莫磊一头青丝进去,满头华发出来,经历十九年巨变,祖国早已脱胎换骨,从北也不再是当初的东北了。或许冥冥之中自有安排,每个人犯下的错终都会得到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