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军用汽车的头牌-美国威利斯吉普车的传奇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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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吉普”一词是英语“Jeep”的音译词,出自二战初期美国威利斯轻型越野车,在中国早年叫“美吉普”。威利斯吉普车在二战期间生产了64.5万辆,不仅是世界保有量最大的军用汽车,而且是最具传奇色彩的四驱越野车。从北非沙漠的特战突击车,到太平洋登岛作战的救护车,再到欧洲战场的火炮牵引车,无往不至、无所不能的威利斯吉普车似神灵附体——“像狗那样忠诚,像骡子那样强壮,像山羊那样敏捷”而成为美国大兵的最爱、美国军队的标志、美国军援的热门,广泛活跃于二战各个战场,战火中名扬天下。欧洲盟军最高统帅、驻欧美军总司令艾森豪威尔上将,将威利斯吉普车、希金斯登陆艇、道格拉斯C-47运输机列为美军赢得二战的三大法宝;美军老资格的陆军参谋长马歇尔上将,则盛赞威利斯吉普车为美军胜利立下汗马功劳。怎么全是交通工具?这实为美军的硬核也,二战中美军正是凭借全球最强大的战略、战术机动能力,可迅速在战场局部形成兵力和火力优势,进而持续碾压对手。既然这货当年这么牛掰,还是如今各种吉普车的祖师爷——就让我们扒一扒威利斯吉普车的前世今生。
美国威利斯吉普车(Willys MB)基本参数:车长3.34米,车宽1.58米,车高1.83米(至活动顶棚),轴距2.29米,自重1040公斤,水冷式汽油4缸活塞发动机,气缸排量2211毫升,最大功率60匹马力(44千瓦),手动3挡变速,4×4驱动,最大速度105公里/小时,爬坡度30度,百公里油耗约14升,乘员4—6人。
从1939年9月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到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这两年多独居一隅的美国人享受着得天独厚的太平,但作壁上观美军也没敢睡大觉,眯着眼瞅着战局的发展。这瞅着瞅着不淡定了,装备精良的德军连续大规模实施“闪电战”的强烈震撼,让还是半骡马化、半机械化的美国陆军不免有些着急上火。美国不差钱,技术更不输,撒丫子追吧,先搞他十个二十个机械化步兵师,真干起仗来也不打怵。为此,1940年5月,美国国会向美军先期拨款1200万美元,专门用于各种军用汽车的研制开发,作为重整军备计划的内容之一。
1940年6月11日,美军向美国135家汽车制造商发出研制多用途轻型越野车的招标书,要求在49天内提交应标详细方案,应标三个月内完成设计并交付第一辆样车;样车要低矮轻巧,越野能力强悍;成本要低,设计及试生产70辆样车的总费用不得超过17.5万美元等等。军方如此苛刻的要求,让大多数汽车公司知难而退,只剩下班塔姆、威利斯·奥夫兰多、福特三家汽车公司应标参与竞争。
班塔姆公司上手最快,因为之前其正在搞一款轻型越野侦察车,有底子有班子,在美军那也挂着号呢。公司委托的独立设计师卡尔·普罗布斯特连设计带试制,率先在1940年9月21日拿出第一辆样车BRC,距美军发布招标仅3个月12天,此时威利斯和福特两家公司还在鼓捣图纸呢。随着班塔姆的BRC被美军初步认可,班塔姆公司也顺势拿到70辆样车的生产合同,中标似乎是板上钉钉的事。但在随后进行的批量耐久性测试中,班塔姆试生产的样车问题多多,让美军不甚满意,又开始关注威利斯、福特两家公司的样车。这期间,美国军方采购官未经班塔姆公司同意,就将班塔姆BRC的设计图纸提供给威利斯、福特两家公司参考,军方自然希望新型越野车能集众家之长。
拿到班塔姆公司的设计图纸,威利斯公司负责样车设计的技术副总裁、总工程师德尔玛·鲁斯喜出望外,一通“参考”后,揉入BRC元素的新样车在1940年11月11日完成,福特公司的新样车也在11月12日上交。经过军方大量复杂的试驾测验以及相互比较,1941年7月美军最终选中表现更好的威利斯公司的样车。威利斯公司立即着手建设生产线,于1941年10月投入量产,二战期间共生产了36.8万辆吉普车。美军也给了班塔姆公司1500辆BRC-40生产订单(美军实际采购2605辆),算是安慰奖了。而福特公司则成了威利斯公司的代工厂,照葫芦画瓢生产了27.7万辆威利斯吉普车,称为“GPW”;福特公司后又利用威利斯吉普车的底盘,为美军生产了1.3万辆水陆两栖吉普车,称为“GPA”。
这说起来,大放异彩的威利斯吉普车,其实在研制中是抄袭了班塔姆BRC的部分设计,尤其是底盘驱动部分,这要真打起吉普车发明权的官司,难说这两家谁会赢。当时班塔姆公司确实也向美军及威利斯公司提出了抗议,但强势的美军根本不予理会,威利斯则是一脸无辜状,在一切为了战争的大背景下,谁会去关心此类侵权事件?结果自然是不了了之。
不过关于谁是世界最早的四驱越野车的发明者?这绝对是在班塔姆与威利斯掐架之前,最早可以追溯到1902年荷兰Spijker兄弟制造的世界第一辆四驱汽车;但也有人认为德国的戴姆勒(与苯茨合开公司的主)在1907年制造的“Dernburg Wagen”才是世界第一辆四驱越野车。之后,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国都制造过四驱越野乘用车,但皆因不够成熟而未大规模量产,也就渐渐被人们所淡忘。因此,从严格定义上讲:威利斯吉普车是世界上第一款大规模生产并装备军队的轻型四驱越野乘用车,这风头无“人”能抢。
约翰·诺思·威利斯(1873—1935年)是位精明的商人,1908年他收购了奥夫兰多(Overland)汽车公司,于1912年在俄亥俄州托莱多市成立威利斯·奥夫兰多(Willys Overland)汽车公司,生产骑士牌轿车,销量不错,一度成为全美车企老二,老大则是福特公司。威利斯吉普车最先是以“Quad”命名,美军方定型后称为“MA”,改进版并大批量生产型称为“MB”,但名满全球的“Jeep”(吉普)一名却是美国大兵自发叫起来的。这起先是1930年代美国漫画家埃尔兹·西格笔下家喻户晓的卡通形象——大力水手“波派”身边一只叫“Eugene the Jeep”(尤金尼·吉普)的小魔狗(见上图),其小巧灵活、机智勇敢,总能化险为夷,像极了无处不在的威利斯越野车。之后,“Jeep”(吉普车)的称呼流传开来,并为世人广泛认可。
综观威利斯吉普车,完全是为战争而生,与舒适性无关:一是车身小巧轻便,适合作战及投送。前档风玻璃可放到,方便安装前向机枪、火炮;车身高仅1.32米,便于隐藏;敞篷时视野开阔(备有活动帆布顶篷),全车没有车门,只在前排有两个圆弧状的缺口,方便乘坐者观察车外情况、快速上下车;轴距短,转弯半径小,行驶机动灵活;方便用船或飞机载运,可快速大量投放到各个战区。二是发动机动力足,越野能力强。采用60匹马力“无畏”牌发动机(排量2211毫升),虽按今天的标准平谈无奇,但在当时轻型乘用车发动机基本在20匹马力上下,如德军普遍装备的大众VW-82桶车(两驱)的发动机,只有25.5匹马力(排量985毫升),比美货差了一半还多;采用高底盘、低压轮胎、四轮驱动设计,车身接近角与离去角大,复杂地形通过能力极强。三是用途广泛,通用性好。主要用来输送人员,同时可执行火力突击、侦察、巡逻、通信、牵引、救护、指挥等多重任务,美军各军种兵种都广泛装备,尤其是各级侦察分队以及空降师的主要车辆装备。四是成本低廉,便于大规模生产。1942年美国军方的订购价每辆是749美元,不及中档轿车的价格;全车没有与行驶无关的零碎,零部件自然比轿车少许多,结构简单更适合流水线大规模快速生产,组装一辆车仅需0.15工时。五是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特殊钢材制作的标准化零部件,加上标准化流程组装,确保了全车质量,故障少,出勤率高;军用越野车本是短中期消耗品,但威利斯吉普车能行驶数十年的大有“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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